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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海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入选海关总署“红名单”。该公司成为继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之后,海洋石油系统内部第二家获此殊荣的优秀企业。
“红名单”企业是海关系统评定进出口企业的最高管理级别。自2004年开始,海关总署先后4次评定公布“红名单”企业。海油工程公司是2006年度全国海关系统评选出的195家“红名单”的企业之一。
入选“红名单”后,海油工程公司将会享受七项通关便利措施:经企业申请,对应当查验又不便在通关现场实施查验的进出口货物,海关优先派员到企业生产或装卸环节实施查验;企业按规定提前预约海关监管现场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办理加急通关手续的,海关优先予以安排;企业进出口“海关必检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可免予化验,必要时海关对企业实施稽查;可优先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换证及报关员注册登记手续;实施“先放后税”的便利措施,即海关对企业进出口的货物审结后先凭税款担保予以放行,随后企业在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的15日内缴纳税款;按规定优先办理进出口商品归类和化验手续;优先办理加工贸易网上备案、变更、报核等手续。
海油工程公司高度重视进出口业务的发展与管理,把做好进出口业务管理作为实施公司国际发展战略的重要工作。在进出口业务管理上,采取归口统一管理,设立专门的管理组织机构、专门的管理职能。得到了天津新港海关的高度认可。 “海油工程公司在海关的信誉等级从B开始连续升到A→AA→大客户→“红名单”,获此荣誉当之无愧。”天津新港海关关长王家鹏说。
“入选‘红名单’,让我们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守法经营带来的好处。”当王家鹏将海关总署评定出的2006年度“红名单”企业正式授予该公司时,海油工程公司采办部韩冰深有感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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