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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公司推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07-12-5

    11月21日,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召开发布会,《渤海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暂行规定》开始实行,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服天津分公司、基地集团监督监理公司等12个单位与渤海公司总经理李子发共同在承诺书上签字表示:坚决支持并按照渤海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暂行规定执行,为和谐矿区建设作贡献。

    近几年来,渤海油田的勘探开发生产取得了丰硕成果,到2010年渤海油田产量达到2500万至3000万立方米的目标有望实现,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提出了“超胜利、赶大庆、百年渤油不是梦”的响亮口号。为了给渤海油田大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维护好渤海矿区的平安与稳定,营造渤海矿区更加和谐的氛围,渤海公司在反复征求各单位的意见以及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出台了《渤海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暂行规定》。

    该规定与此前出台的《渤海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暂行规定》、《渤海地区安全危机管理预案》、《渤海油田港区公共设施管理暂行规定》共同构成了渤海矿区“四部管理大法”,使渤海矿区的环境治理、危机管理、港区管理和社会治安管理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和长效化的轨道。

    《渤海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暂行规定》是一个地区性的管理规定,共有十个章节,明确了渤海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原则、方法和工作目标。渤海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打击、防范、教育、管理等多种措施,达到渤海矿区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和百姓安居乐业的目标。

    为了让矿区的全体员工、家属以及外来流动人员了解渤海矿区的“四部大法”,渤海公司决定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展开为期40天的大规模宣传和教育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和教育,增强大家的法制观念,树立执行“四部大法”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理念,为构建更加和谐的渤海矿区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